关于网络上涉及我院职工的相关论文信息,我院高度重视鑫配资,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处理。经核查,相关论文存在科研失信行为。我院依规依纪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理:
1、给予第一作者韩春龙同志降低岗位等级、取消科研项目和科技奖申报资格3年,科研诚信诫勉谈话、全院通报批评。
2、给予第二作者王小红同志科研诚信诫勉谈话、全院通报批评鑫配资,取消科研项目和科技奖申报资格2年。
我院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,对科研失信行为“零容忍”。感谢新闻媒体和广大网友的关心和监督。
通弘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
本文评分*
评论内容*
你的昵称*
你的邮箱*